1.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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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刹海,一处充满神秘色彩,不为人知的地方。
这里海水漆黑如墨,飞鸟绝迹,人烟罕至,是个生命的禁区。
海边却停泊得有一艘白骨做的船,传说这个不渡人,只度鬼。
这里的鬼,不是孤魂野鬼,而是……魔鬼。
魔鬼,乃魔门的小卒子,长得青面獠牙,毛发枯燥,眼睛泛红,目露凶光。
此时此刻,什刹海边,无数穿着黑色皮猬甲的魔鬼,手持方天画戟,整齐划一的看着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子。
女子容颜甚美,面盘高冷,宛若神仙中人。
一根翠玉碧竹在其唇边被吹响,悠扬清脆的笛声,好似有安抚的力量,那些魔鬼沉浸其中,眼里竟然罕见的出现一丝柔情。
“咔嚓!”
一道破空声传来,打破了这美好的意境,笛声戛然而止。
白衣女子带领着一众魔鬼跪下,
“不知魔王大人亲临,有何吩咐?”
“魔女,你去找一个人,把他带来,这是从他身上抓取到的气息。”
一团黑雾里,一个漆黑的原木盒子被丢到白衣女子面前。
“谨遵圣谕!”
白衣女子捡起木盒,打开闻了一下,这是……
熟悉的味道,让那冰冷的脸庞有些动容的皱了一下。她赶忙垂下眼眸,掩饰了眼里的滔天巨浪,不让魔王察觉。
黑雾里的魔王来得突然,走得也很快,只丢下一句无情的话,“给你一个月的时间,一个月后,若是带不回来,桀桀……本魔在魔神殿里等你,该怎么做,你懂的……”
白衣女子紧紧捏住手里的笛子,闭上了眼睛,再次睁开后,所有的情绪被其埋葬,她还是那个没有感情的魔门圣女。
雪沫乳花浮午盏,蓼茸蒿笋试春盘。
人间有味是清欢。
卫戈双手环胸,看着面前吃得狼吞虎咽的人,一度怀疑这个胡吃海塞的家伙不是什么皇子,而是哪里来的难民。
“啊……师傅,还是那个味儿,久违了啊!太好了,好好吃!”
“不就一顿饭没吃,至于像个饿死鬼投胎?”
卫戈的话让白祈汗颜不已,兀自强辩道:“师傅你不是说过吗,天大地大吃饭最大,一顿不吃饿得慌,我是被你一手培养起来的干饭人,你得对我负责。”
不管如何,他是跟定这个师傅了,打死也不走,死皮赖脸也要蹭着。
“真该让你那群狐朋狗友来看看你的真面目,我唐门没有你这样吃喝嫖赌的徒弟,你若是吃饱了,就赶紧滚吧!”
卫戈可是没有忘记这个家伙跑勾栏瓦肆干的龌龊事儿,和那只会写小黄书的浦德文乃一丘之貉。
这样贪花好色的公子哥儿,还好吃懒做,他脑残了才会把他重新收归门下。
“师傅……”
白祈“扑通”一声跪了下去,眼里尽是哀凄,“弟子当日并不是真的想退出唐门,我是有苦衷的,我乃世人眼里的番邦皇子,生来就在京为人质。若是在唐门的身份被人查出来,会给你带来灭顶之灾的。
离开你的这些日子,我并没有放弃修练,不信,你看我的手!我现在也有五百斤的力气。”
白祈伸出了他两只手,那上面有深深的厚茧皮,有得地方甚至还有破皮出血的状态,和他的从前养尊处优的富贵手,明显不符合。
人可以说谎,手却不会。
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荒废,他对着那沉重的木桌狠狠捶了下去。
“噼咔!”
桌子瞬间碎裂成几块,一地杯盘狼藉的残骸。
卫戈恨恨地道:“我这酒楼才刚开业,你就来砸场子,赔钱吧。”
“我赔!我把所有的家当都给你。”
白祈把兜里所有的财物,但凡值一点钱的东西,全部没有保留的都给了卫戈,包括那一把从来不离身的折扇。
卫戈随意瞅了一眼,并没有接过,“就这么点……亏你还是个皇子,丢人不?”
白祈脸色难看的抿了抿嘴,“我只是个人质,每月宫中只给五百两而已,还要被族人收走一半……”
他的那个管家,其实是族里的一个小头领,打着各种旗号从他的身上搜刮好处,包括他的亲事,也是此人一手促成。
手里的这五百两,已经是他所能拿出来的全部,需要攒很久的。
“哼!我唐门的门徒,绝没有这么寒酸的,给你三天,再凑齐五百两,若是你能办到,就可以回来。”
卫戈就想看看,白祈在山穷水尽的时候,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儿来。
其实,看到他那双手的时候,卫戈心里的火气就已经消了一多半。
白祈虽然是个风流浪荡子,但在唐门的那段日子里,他为人正直诚信,除了懒散了一点,从来没有调戏过谁,人品还是值得肯定的。
面对卫戈的要求,白祈愣了一下,没有想到,大冷天的还要去挣钱当敲门砖,果然,出来容易回去难,早知如此何必当初。
他游手好闲习惯了,从来没有干过这种事儿,一时间两眼抓瞎,不知道从何下手。
这边锦炫被这个巨大噪音吵醒,打着哈欠推开窗户,对厅堂里的白祈出着馊主意,
“师傅那里有的是挣钱任务,你就拼命的往死了做,三天准能凑齐。”
“对呀!师傅,你就可怜可怜我,给我几个能凑齐五百两的任务吧。”
女人的胳膊肘都是往外拐的吗?
卫戈恶狠狠地挖了锦炫一眼,“别叫我师傅,唐门不打算废物回收。”
“嘶……别介呀,我也给你钱,一千两拜师礼哦!”
锦炫财大气粗的掏出一张银票,得意的笑了笑。
卫戈这般爱财,有钱能使鬼推磨,无钱鬼也不开门,她就不信他能拒绝得了。
更可况,这无良师傅先前占了她不少便宜,每每夜深人静想起的时候,心肝都还会狂跳。
现在想把她一脚撇开,没门儿,她非得缠死他不可,这是对卫戈的报复,想想就痛快。
卫戈很是头痛的扶了扶额头,他给人的感觉是这般财迷的吗?竟然妄想用这么点钱就打发他,简直是对他的侮辱。
以锦炫的身家,少说也得十万两。
既然她这般识趣,他只管狮子大开口,“每个月给一千两拜师礼,我就让你进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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