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章 搞点儿艺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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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歹熬到第二天早晨,祖孙俩背着小包袱离开。

冯勤奎还是免不了要打肿脸充胖子,也不顾冯刘氏同不同意,给三姑拎了一筐鸡鸭鹅蛋回去。

送走了瘟神,大家都松了一口气。

接下来的几天,冯小喜为了不被爹爹发现真相,一直谎称头晕,窝在屋里不出来。

等事件风波过去,她便一身轻松地继续去王寡妇的豆腐坊帮佣了。

后来小喜跟何苗说起假血浆的事,还说当时血浆流到嘴边,她忍不住舔了舔,香香甜甜的怪好吃。

转眼时节到了立夏,俗谚有云“立夏三朝遍地锄”,又到了田间耕种治理的繁忙阶段。

俗语还说“立夏蛋,满街甩”,村里的孩子们会聚在一起,玩一种斗蛋游戏。

鸡蛋煮熟,放在冷水里浸过,装在用彩色丝线编成的小网兜里面,挂在脖子上。

冯家院里,元朗和唤娣、大宝就玩得不亦乐乎。

他们三个各自手持鸡蛋,尖头撞尖头,圆尾撞圆尾,谁的鸡蛋先破了,谁就算输,将碎蛋壳剥掉吃光鸡蛋了事。

能在斗蛋中,最终保住自己鸡蛋不破的就是获胜者,被尊称为“蛋王”。

经过激烈的角逐,晌午饭前,唤娣获得了这一荣耀称号。

男人们都去田里了,小喜晌午饭也在王寡妇家解决。何苗在灶房鼓捣出几碗虾面,端出来,大家在院子里吃。

她做的虾面鲜香异常,小河虾做出了海鲜的味道。

秘诀就是先将虾头掰掉,用油炒,直到炒出红油和鲜味为止,接着用蒜头爆锅,虾油炒虾肉,那个香,绝了!

最后加点淀粉水勾芡,浇头就做成了,手擀面下锅煮熟,过一遍凉水,盛出来,淋上浇头,撒点葱花,就是一碗立夏的虾面。

李鲜花借着肚子里有娃的由头,每天都是干得少,吃得多,何苗有意照顾她,她俩的关系莫名好了许多。

陈秀娥自从上次吃了瘪,到现在还保持着老实本分。何苗每次单独和她同处,她都有意无意地回避,恐怕自己心里也生出愧疚之意了。

家中无事,天下太平。

该想想怎么搞钱了!嫁过来这么久,虽说不缺吃不缺穿,但是不掌握经济大权,就没有最终的话语权。

经过前几天小喜的婚事风波,何苗就算看明白了。

冯刘氏在家里家外,都有个“冯家她说了算,她做主”的名声,听起来是不错,可实际上呢。

真遇到了卡脖子的大事儿,还是要屈居于男人之下,一点儿反抗之力都没有。

何苗觉得除了难以改变的劳动力问题,很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婆婆的经济实力不行。

家中的田是男人出力耕得多些,银子也是主要靠冯勤奎打铁赚来。

这种情况下,那些男人就忽视了女人们在家为衣食住行操劳的辛苦,把一切都当作是理所应当。

“我在铺子里忙活一天了,连口水都没顾上喝,你在家倒是悠哉悠哉的,去给我倒杯茶来!”

“喏,今天在田里出汗多,脏衣裳我扔炕上了,你记得洗,早洗早晾干,省得没衣裳换。”

“今天这菜咋这么咸啊,在外头奔波,回家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!”

诸如此类的话,常常出自家中的男人之口。

往往这时候,家中女人们无力辩驳,只好不断努力干活,尽量改进,打发男人满意。

长此以往,主动权和话语权都不在女人手里。

有了银子就不一样了,至少腰杆子硬气,到时候谁再挑三拣四,说自己不乐意听的,直接怼回去就是。

这几天,家里女人们又编出不少竹筐竹篮,这些东西说是没有成本,实际上却占用了大量时间。

再有,婆婆为了多编些,拼命加快速度,手都被锋利的竹条划出了不少大大小小的口子,她就带着这些伤口,继续做饭洗衣。

何苗看着那些触目惊心的血道道,感觉心疼,冯刘氏却毫不在意。她决心想办法多赚点钱,不能让婆婆的辛苦劳动被贱卖。

她把家里该做的活做差不多了,就去后院侍弄那些花花草草。花骨朵已经被催发生成一朵朵鲜花,色泽饱满艳丽,香气扑鼻。

可能是这块土壤营养足够,她种下的每朵花都开得挺好,让人看了心情就愉悦。

唤娣也喜欢花,她偷偷摘了一朵芍药花,插在头上喜滋滋地过来。

“小婶儿,你看,唤娣美不美?”

“哎呦,我们家唤娣真漂亮!这是谁家的闺女啊,太俊了!”

何苗吹了一通彩虹屁,把孩子哄得“咯咯”笑。

她看着唤娣扁溜溜的小脑袋上插着朵花,心里想:这孩子,小时候睡觉没睡好姿势,头不圆,后脑勺扁得跟个案板似的,可惜了。

她又摘了几朵插在唤娣脑后。

嗯,这样看着头型还饱满一些,好看多了!

看着看着,她脑海中突然蹦出一条灵感,饱满?好看?

对了,这不就是价值定位和增值效应么,有主意了!

“谢谢你啊,唤娣!”她甩下这句话,匆匆跑回前院,拿了几个大小不一的竹篮回来。

在竹篮底部铺上一层油纸,堵住筛眼似的缝隙,然后挖点土进去,为保证土壤一定的湿润程度,又往上撒了点水。

“小婶儿,你要干啥呀?这个篮子不是奶奶要拿去卖钱的吗?”

唤娣歪着小脑袋瓜看,一脸疑惑不解。

“来,唤娣,你摘花,随便插进这土里。”何苗拉过她的手,让她自由发挥。

小孩子都有自然赋予的艺术天性。唤娣得到小婶的首肯,允许她随意摘花玩,她可开心坏了,还叫来了弟弟。

“大宝,快来,有好玩的!”

大宝本来在前院和冯元朗玩跳格子,叔侄俩听到唤娣的招唤,赶紧跑过来。

仨孩子可算是撒欢儿了,他们跑前跑后地在花篮里插起了花。

冯元朗本来就有一定的艺术天赋,再加上媳妇给他看的各种画本子,激发了他的那根绘画神经。

插花的审美自然也不在话下。
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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